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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年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资金420.2亿元 五项措施促就业
2013-12-27   2890次

近日,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在中国政府网就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”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指出,2009年就业形势非常严峻,财政部门将进一步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,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,为促进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。同时,将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投入,完善扶持措施,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。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资金420.2亿元,比上年增加168.12亿元,增长66.7%。


  具体的政策措施包括:

  一是实施促进大学生到城乡基层、中西部地区、中小企业就业的优惠政策。如:对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,给予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;到农村基层服务和参军入伍,给予学费补偿和代偿助学贷款等。

  二是发挥政府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农民工就业的作用,在农林水利等政府公共投资工程建设中,积极推行以工代赈。

  三是加大就业援助,重点帮扶就业困难人群、零就业家庭和受灾地区劳动力就业,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给予政策扶持。

  四是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,实施好特别培训计划,鼓励企业在岗培训。

  五是运用税费减免、小额担保贷款贴息、社会保险补贴、公益性岗位补贴、职业培训补贴等财税政策,支持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吸纳就业,促进自主创业、自谋职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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